1 、会员义务
用户须填写用户信息表并提交注册成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会员。用户填写注册表时应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注意:请填写有效的 E-mail 邮箱),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用户帐号或本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等情况,请立即通知本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给予处理。
会员应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保持会员资料的准确和完整。作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会员,允许“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信息邮件不定期向您发送最新信息。会员对所申请的用户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会员对该帐户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会员不能利用该帐号进行非法活动。
用户单独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因特网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必须遵循:
⑴ 发布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⑵ 使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⑶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⑷ 遵守所有使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网络会员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因特网的法规政策和程序。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骚扰性、中伤他人、辱骂性、恐吓性、伤害性等非法信息资料;不能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合法的资料。用户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网站上提供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服务或行为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含有欺诈成份,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物品享有的权利,如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等。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规定条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用户需对自己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网站会员服务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中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站点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因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如发现会员违反以上条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有权删除您的会员帐户,中断您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中的所有服务,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会员负责。
二、会员权益
会员在本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将公开,以便访问者查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不设置限制措施阻止正常访问。
会员登录后按书面协议要求可自行发布、修改企业资料和产品信息。
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在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条件下,在任何时候,因为任何原因终止该协议。
会员如欲取消会员资格,请来信告知本网,如该会员无任何尚未履行完毕之义务,本网站将于接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为该会员办理退会手续。
协议的有效期:该协议自用户收到本网的会员身份确认信时开始生效,直到协议的任何一方终止该协议为止。
三、会员义务
会员通过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资料必须确保真实、可靠、更新及时,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津法规。
会员不向第三方泄露会员的户名、密码,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本网站上的权益。
会员使用本网站进行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协议不是对会员的网站登录授权书,会员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协议,即不得向第三方授权该网站的登录权利。
四、免责条款
基于提供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的特点和有关规定,会员同意并理解:不追究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线路故障或网站维护等造成的晢时不能发布、修改、访问或查询信息、资料的责任。“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不对会员在本网的任何信息的遗失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会员密码泄露引起的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有权向会员的注册信箱发送属于中小企业行业信息及其他用于会员管理和服务的有关邮件。
网站不对会员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会员使用网站其他会员发布的信息产生的任何纠纷,将与另一方自行协商解决,“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因为会员在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资料引起任何纠纷,或由此造成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损失的,由会员自行承当所有责任。
会员如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法规规定的行为,网站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不需做出任何补偿。
五、附则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向会员提供的信息资源的编辑、编制、传播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全部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拥有;未经本网站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散布、出售、出版、广播、转播该信息资源。
会员提供的资料或发布的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无效甚至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本网站有权立即予以删除,并视情况暂停或终止会员登录网站,而不需要以任何理由提前通知。
会员如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的经济损失,网站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会员可随时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的服务提出批评、建议。
以上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